本规范规矩了软管灌装封尾机(以下简称“封尾机”)的术语和界说、类型、型式与基本参数、技能要求、实验办法、查验规矩及标志、包装、运送和贮存等要求。
适用范围:适用于医药、食物、化妆品、日用化工用品等职业的塑管、铝塑复合管灌装封尾需求。可将各种糊状、膏状、粘度流体等物料
技能要求:
3.1 封尾机应契合本规范的要求,并按经规矩程序同意的图样及技能文件制作。
3.2 封尾机工作应平稳,运动零部件动作应灵敏、和谐、准确,无卡阻和反常动静。
3.3 封尾机的电路控制系统应安全牢靠、动作准确,各电器接头应联接结实并加以编号,操作按钮应灵敏,并有急停按钮,指示灯显现应正常,应契合GB 5226.1的要求。
3.4 封尾机气路的连接应密封,无渗油和漏气现象。
软管直径用“d”表明 mm 图画对正精度 mm 10≤d<20 ±0.8 20≤d<40
±1.5 40≤d≤60 ±2.0
3.5 封尾质量要求
3.5.1 封尾后,软管封尾处应无划痕、无良莠不齐、无渗漏、无灼化和压穿,打印日期清晰。
3.5.2 软管经密封性实验,封尾处应完好无缺。
3.6 灌装精度合格率应不小于98%。
3.7 包装件合格率应不小于98%。
3.8 封尾机的噪声应不大于75dB(A)。
3.9 动力电路导线和维护接地电路间施加500Vd.c.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。
3.10 封尾机应有牢靠的接地装置,并有显着的接地标志,接地电阻应契合GB 5226.1中19.2的要求。
3.11 电气设备的一切电路导线和维护接地电路之间应饱尝至少1s时刻的耐压实验。